交易价格包括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么
精选回答
交易价格不包括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收入确认和计量的过程中,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这个金额是基于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约定的,而不包括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比如增值税等。这些代收的款项并不构成企业的收入,而是需要转交给第三方的。因此,在确认和计量收入时,这些代收的款项不应被包括在交易价格之内。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1)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例如增值税)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2)合同标价并不一定代表交易价格,合同条款中所承诺的对价,可能是固定金额、可变金额或两者同时存在。
可变对价的概念
企业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会发生变化。
变对价的情形包括:
(1)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
(2)根据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而收取不同对价金额的合同。
可变对价的确认
若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企业应当对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进行估计。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的两种方法:最可能发生金额或期望值。
(1)最可能发生金额是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中最可能发生的单一金额,即合同最可能产生的单一结果。
(2)期望值是按照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的金额。(100×60% +90×30%+ 80×10%=95)
补充:企业不能在两个方法之间随意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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