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价格包括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么
精选回答
交易价格不包括预期退回给客户的款项,比如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100件商品,每件单价150元,每件成本130元,当日发出货物,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950元,款项尚未收到。甲公司向乙公司承诺2个月内乙公司可无条件退货,根据以往经验,甲公司预计退货率为5%。假定商品控制权在发出货物时转移,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2023年12月1日应确认收入的金额为100×150×(1-5%)=14250(元),因为预期将要退回给客户的款项是750,总的原收入金额是15000,那交易价格不包括预期退回给客户的款项,所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就是15000-750=14250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1)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例如增值税)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2)合同标价并不一定代表交易价格,合同条款中所承诺的对价,可能是固定金额、可变金额或两者同时存在。
可变对价的概念
企业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会发生变化。
变对价的情形包括:
(1)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
(2)根据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而收取不同对价金额的合同。
可变对价的确认
若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企业应当对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进行估计。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的两种方法:最可能发生金额或期望值。
(1)最可能发生金额是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中最可能发生的单一金额,即合同最可能产生的单一结果。
(2)期望值是按照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的金额。(100×60% +90×30%+ 80×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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