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还能降小规模吗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张丽娜 2024-08-22 10: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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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10:52:43

一般纳税人还能降小规模吗

一般纳税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降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

1.前提条件

企业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销售额条件

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的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3.特殊情况

企业如果是因为新办或收入不达标而主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如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且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这类企业通常不允许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1.应税销售额标准: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现行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会计核算健全标准: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3.其他标准: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经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后,逾期仍不办理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被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2.如果纳税人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其年应税销售额同样适用上述100万元的标准。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被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如果纳税人的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即使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而是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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