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初始计量
精选回答
融资租赁的初始计量是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的重要环节,主要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
一.出租人初始计量
出租人在融资租赁的初始计量阶段,主要进行以下操作:
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以租赁投资净额为基础确定,租赁投资净额是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计算租赁投资净额:
租赁投资净额=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即租赁投资净额)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
初始计量会计分录: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尚未收到的租赁款项)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预计租赁期结束时的未担保余值)
银行存款(已收取的租赁款)
资产处置损益(租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能在借方)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租赁投资总额-租赁投资净额)
融资租赁资产(出租资产的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租赁保证金的会计处理:
若融资租赁合同以收到租赁保证金为生效条件,出租人收到保证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租赁保证金”。
承租人到期不交租金,以保证金抵租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租赁保证金”,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
承租人违约,按租赁合同或协议规定没收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租赁保证金”,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二.承租人初始计量
承租人在融资租赁的初始计量阶段,主要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
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每期付款的现值)。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应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初始计量会计处理:
承租人需根据上述成本计算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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