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折旧年限
精选回答
无形资产折旧年限(通常称为摊销年限)的规定如下:
1.一般规定: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这是基于无形资产作为长期资产,其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会逐渐降低,因此其价值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年摊销。
2.特殊情况:
若无形资产是作为投资或者受让取得的,且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已经约定了使用年限,那么企业应按照该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进行分期摊销。
对于企业外购的软件,若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这一规定依据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3.其他影响因素:
无形资产的种类和使用寿命也是影响折旧年限的重要因素。不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因其特性和使用寿命的不同,折旧年限也会有所区别。
折旧方法的选择也会影响无形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分为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多种,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导致不同的折旧年限。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应摊销金额: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一.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2.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摊销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等。
3.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
如:受技术陈旧因素影响较大的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可采用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摊销。
4.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5.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和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因此,企业通常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但是,下列极其有限的情况除外:
(1)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无形资产固有的根本性限制条款(如无形资产的使用时间、使用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数量或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固定的收入总额)的,当该条款为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的固定的收入总额时,取得的收入可以成为摊销的合理基础,如企业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且合同明确规定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失效。
(2)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收入的金额和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是高度相关的。
二.残值的确定
1.基本原则
除下列情况外,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项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无形资产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该项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
2.特殊情况
(1)残值确定以后,在持有无形资产的期间,至少应于每年年末进行复核,预计其残值与原估计金额不同的,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2)如果无形资产的残值重新估计后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无形资产不再摊销,直至残值降至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再恢复摊销。
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的账务处理(计入损益或资产)
总原则:摊或不摊,当月
借:管理费用→管理用无形资产摊销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无形资产摊销
制造费用→用于产品生产等的无形资产摊销
生产成本等→专门用于生产某种产品或其他资产的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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