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内容
精选回答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这些收入通常来自于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废旧物资出售等。
1.出租收入:
固定资产出租:企业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如房屋、设备等)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所获得的租金收入。
无形资产出租:企业将拥有的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版权等)出租给他人使用所获得的租金或使用费收入。
包装物出租:企业将用于包装商品的包装物出租给购买方或其他单位所获得的租金收入。
2.销售收入:
材料销售:企业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旧材料等所获得的收入。
商品出租后的销售收入:在出租商品的同时,如果商品被出售,则所获得的销售收入也属于其他业务收入。
3.使用权转让收入:
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企业将其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所获得的收入。
4.废旧物资出售收入:企业出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或不再使用的资产所获得的收入。
5.其他日常活动收入:除上述收入外,企业还可能通过其他日常活动获得收入,如提供运输服务、技术服务等。
企业为了核算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及相关的成本费用,一般需要设置:
1.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该科目贷方登记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实现的收入,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主营业务收入,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该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2.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
该科目贷方登记企业其他业务活动实现的收入,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其他业务收入,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该科目可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3.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主营业务成本,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该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4.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形成的成本,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效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销售材料的成本等。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应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其他业务成本,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该科目可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5.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该科目借方登记发生的合同取得成本,贷方登记摊销的合同取得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取得成本。
该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6.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收入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
该科目借方登记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贷方登记摊销的合同履约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履约成本。
该科目可按合同分别设置“服务成本”“工程施工”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7.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实践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履行合同汇总的其他履约义务)。
该科目借方登记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贷方登记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该科目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8.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该科目贷方登记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或已经取得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金额;借方登记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时冲销的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金额。
该科目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此外,企业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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