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大侦探之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易混点首秀,通关有道!
《经济法基础》 | 《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备考冲刺的最后阶段,实力和心态都很重要,考生们在全力冲刺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劳逸结合。本期的明星大侦探之《经济法基础》系列文章,将和大家一起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在轻松的状态下高效复习!
“经济法基础”是一个充满浪漫气息的岛屿国家,这里的人们都很喜欢猫咪和鲜花,她们每年都会在开满玫瑰的爱神花园里举办“采花节”,据说将红玫瑰送给喜欢的人就会得到爱神永远的祝福,今年的节日,你也被邀请到其中,因为有人将染了颜料的白玫瑰混到了真正的玫瑰花中,你的任务就是帮情侣们找出真正的红玫瑰!
下面四个花丛中都藏有染色的白玫瑰,热心的侦探们,赶快拿起你们的放大镜,找出真正的红玫瑰吧!
红玫瑰:行政责任
染色玫瑰: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一)法律责任中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
责任类别 | 特点 | 具体形式 | |
民事责任 | 可以由当事人主动承担 |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
行政责任 | 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给予 | 行政处罚(针对外部相对人) | (1)行政处罚形式通常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税务行政处罚的具体形式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
行政处罚(针对内部相对人)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共6类) | ||
刑事责任 | 应当由国家审判机关 (法院) 依照刑事法律给予 | 主刑 | 管制(期限通常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
拘役(期限通常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 |||
有期徒刑(期限通常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 |||
无期徒刑 | |||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 | |||
附加刑(可与主刑 一起适用,也可以 独立适用) | 罚金 | ||
剥夺政治权利 | |||
没收财产 | |||
驱逐出境(适用于外国人) |
【蛛丝马迹】违约金属于民事责任,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责任,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行政拘留属于行政责任,拘役属于刑事责任。
红玫瑰:会计专业职务(职称)
染色玫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区别
会计专业职务级别 | 会计专业职务名称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制度 | |
初级职务 | 助理会计师 | 初级资格 | 全国统一考试 | |
中级职务 | 会计师 | 中级资格 | ||
高级 职务 | 副高级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资格 | 考试与评审相结合 |
正高级 | 正高级会计师 | —— |
红玫瑰:会计职业道德
染色玫瑰:会计法律制度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会计职业道德 | 会计法律制度 | ||
区别 | 性质不同 | 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 通过国家行政权力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 |
作用范围不同 | 不仅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 | 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 |
表现形式不同 | 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成文的规范,也有不成文的规范 | 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颁布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 | |
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 主要依靠道德教育、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道德评价来实现 | 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贯彻执行 | |
评价标准不同 | 以道德评价为标准 | 以法律规定为评价标准 |
【蛛丝马迹】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红玫瑰:票据、结算凭证的更改
染色玫瑰:票据、结算凭证的伪造和变更
(一)票据、结算凭证的更改、伪造和变更
行为主体 | 行为手段 | |
伪造 | 无权限人 | 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 |
变造 | 以剪接、挖补、覆盖、涂改等手段,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 | |
更改 | 原记载人 | (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 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
【蛛丝马迹】原记载人更改付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属于票据的更改,假冒他人在票据上签章则是票据的伪造,行为主体是区分伪造、变造和更改三者的要点。
红玫瑰:非酒类产品、啤酒、黄酒
染色玫瑰:其他酒(如白酒、红酒、药酒等)
(一)包装物押金中非酒类产品和其他酒的区分
所包装产品类型 | 核算情形 | 时点 | 税务处理 |
非酒类产品、啤酒、 黄酒 | 单独记账核算 | 收取时 | 不作销售处理 |
按约定期限退还且不超过1年 | 自始至终不作销售处理 | ||
超过1年或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退 | 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 | ||
不单独记账核算 | 收取时 | 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 | |
其他时点 | 不再重复处理 | ||
其他酒(如白酒、红酒、药酒等) | 不论是否返还,也不 论会计上如何核算 | 收取时 | 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 |
其他时点 | 不再重复处理 |
【蛛丝马迹】包装物押金中要注意核算情形、时点和税务处理“三要素”,它们是区分包装物押金中所包装产品类型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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