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经济法基础》每日攻克一考点:核定销售额
旧货VS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旧货:税法里规定的旧货指的是专门从事旧货经营公司,一般的公司销售已使用过的货物不是旧货。
纳税人 | 具体情形 | 税务处理 | 计税公式 | |
旧货 | 小规模纳税人 | 销售旧货(他人用旧的) | 按照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 |
一般纳税人 | ||||
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小规模纳税人 | |||
一般纳税人 | 销售2008年12月31日(含)之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当时政策规定就是:购进固定资产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
销售2009年1月1日之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政策规定购进固定资产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含税价、不含税价的辨析
一般情况下,金额是否含税,题目会明确告诉我们,请考生认真读题;如果题目未明确告知,我们根据以下规则判断:
含税销售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1)商业企业零售价为含税价 (2)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是含税价 (3)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收入 (4)需要并入销售额一并纳税的包装物押金为含增值税收入 | (1)题中明确说明是不含税的 (2)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4)海关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金额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 |
核定销售额
需要核定销售额的情形 | (1)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的 (2)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 |
核定销售额的方法 | 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在题目中一般体现为市场价)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①不涉及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属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
特殊销售方式下货物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方式 | 销售额的确认 |
商业折扣(打折销售) | 盯准发票: (1)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冲减折扣额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将折扣额另开发票(或者将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的,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在征收增值税时,折扣额均不得冲减销售额 |
以旧换新 | 盯准货物: (1)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2)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
还本销售 | 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减除还本支出 |
以物易物 | 双方均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
直销 | (1)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销售退回或折让 |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或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