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每日攻克一考点:法律责任
从今天起,正式进入初级会计考前30天倒计时了,小编会每天为大家提供一考点,帮助考生巩固所学,争取快速提分,快来随小编学习吧!
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刑事责任
(1)主刑: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解释1】考生应准确区分:(1)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类型;(2)在行政责任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类型;(3)在刑事责任中,主刑和附加刑的类型;(4)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时间。
【解释2】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
【解释3】行政拘留属于行政责任,拘役属于刑事责任。
【解释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解释5】剥夺的具体政治权利是指:(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注:以上知识点内容摘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基础》授课讲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