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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_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每日攻克一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丽娜2019-05-07 1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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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_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每日攻克一考点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解释1】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解释2】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解释】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3)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解释】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6)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解释】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按次计征的项目

(1)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4)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3.扣除项目

(1)专项扣除(三险一金),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2)专项附加扣除(六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3)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解释】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

4.税率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表5-8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注:以上知识点内容摘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基础》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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