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相关知识点_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每日攻克一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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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相关知识点
一、 印花税的纳税人
1. 订立、领受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者在我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2. 应税凭证,是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书面形式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
3. 印花税的纳税人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4. 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5.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二、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1. 合同
应税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动产)、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共11类合同。
(1)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2)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3)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征收印花税。
(4)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5)银行同业拆借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6)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不包括人身保险合同。
(7)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其中,技术转让合同中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按照“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
(8)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2. 产权转移书据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书据;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不包括上市和挂牌公司股票)、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解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 营业账簿
对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征收印花税,对其他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
4. 权利、许可证照
应税权利、许可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不动产权证书和专利证书。
5. 证券交易
证券交易是指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公司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
三、 印花税的计算
1. 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2. 计税依据
合同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具体包括买卖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支付价款、承揽合同中的支付报酬、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费用、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费、仓储合同中的仓储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费以及技术合同中的支付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等。
【解释】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并分别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按税率高的计算应纳税额。
产权转移书据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产权转移书据中价款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营业账簿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解释】对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征收印花税,对其他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
权利、许可证照
应税权利、许可证照按件确定,每件5元。
证券交易
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以非集中交易方式转让证券时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一个交易日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注:以上知识点内容摘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基础》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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