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如何实现
精选回答
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融资从属的担保方式,在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基础上可以开展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多种银行融资业务。
应收账款可以作为质权标的是《物权法》的新规定,属于权利质权。
但以应账款出质,现实中还没有太多的实例可作参考,只是《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即: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应当注意的是:以应由账款出质,必须要订立书面合同,而且必须经过“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后你方才能依法享有对应收账款的质权。如果不登记:质权合同成立、但质权没有设立,你们到时无法行使质权、只有权按照质权合同的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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