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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_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答疑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林泓宇2020-03-10 15:21:13

备考初级会计职称的过程当中,要把每一个考点都当做重点,要把每一个小错误都要认真解决、修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胸有成竹,沉着应对考试!

纳税申报_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答疑

【提问】

居民在境内有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要自行申报纳税吗?

【答疑】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无需自行按月申报,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规定情形,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经济法基础》教研团队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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