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每日一考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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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内容来源:东奥黄洁洵老师基础精讲班的讲义
合同
1.应税合同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价款或者报酬×适用税率
2.应税合同、计税依据及税率
【提示1】应税合同仅限于列举的11类,未明确列举的其他合同(如人身保险合同、委托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提示2】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提示3】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并分别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按照各自适用税目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按税率高的计算应纳税额。
相关习题练习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 )。
A.人身保险合同
B.财产保险合同
C.买卖合同
D.委托合同
【答案】BC
【解析】选项AD未在列举的11类合同中,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例题2•单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应征收印花税的是( )。
A.会计咨询合同
B.审计咨询合同
C.法律咨询合同
D.技术咨询合同
【答案】D
【解析】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说明: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以上专业知识内容来自东奥名师讲义,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以上就是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中合同的考点解析,小伙伴们都清楚了吗?勤奋是开启知识大门的一把金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