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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关系_202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要知识点学习打卡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雪晶2022-05-23 10:37:07

备考初级会计考试的同学们,滴水穿石,不是因为水滴的力量有多么的大,而是因为它能够坚持不懈、锲而不舍。下面小编带来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重要知识点,快随小编一起认真学习。

税收法律关系_202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要知识点学习打卡

【本知识点所属章节】《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1.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如企业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如企业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征税

主体

海关

(1)海关,其主要负责下列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①关税

②船舶吨税

(2)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国家各级

税务机关

除由海关征收和委托海关代征的税种外,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

纳税

主体

纳税人

纳税主体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具体表现形式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扣缴义务人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2年《经济法基础》新教材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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