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关系_202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要知识点学习打卡
备考初级会计考试的同学们,滴水穿石,不是因为水滴的力量有多么的大,而是因为它能够坚持不懈、锲而不舍。下面小编带来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重要知识点,快随小编一起认真学习。
【本知识点所属章节】《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1.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如企业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如企业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征税 主体 | 海关 | (1)海关,其主要负责下列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①关税 ②船舶吨税 (2)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
国家各级 税务机关 | 除由海关征收和委托海关代征的税种外,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 | |
纳税 主体 | 纳税人 | 纳税主体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具体表现形式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扣缴义务人 |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2年《经济法基础》新教材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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