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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_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要知识点打卡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雪晶2022-05-27 10:13:29

备考初级会计考试的小伙伴们,生命力的意义在于拼搏,因为世界本身就是一个竞技场。下面小编带来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重要知识点,快随小编一起认真学习。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_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要知识点打卡

【本知识点所属章节】《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年度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3.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解释一下

“速算扣除数”是为了方便计算而设计的,以应纳税所得额40000元为例:

(1)没有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36000×3%+4000×10%=1480(元)。

(2)有了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40000×10%-2520=1480(元),不再需要分级计算,达到简化计算的目的。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扣除项目总述

项目

主要规定

减除费用

60000元/年

专项扣除

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三险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2年《经济法基础》新教材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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