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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的客体_2023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雪晶2022-08-09 17: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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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的客体_2023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

【本知识点所属章节】《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类别

具体阐述

分类1

自然物

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

人造物

如建筑、机器、各种产品等

财产物品的一般价值表现形式

货币及有价证券(如支票、股票、债券等)

分类2

有体物

可以是固定形态的,也可以是没有固定形态的(如天然气、电力等)

无体物

如权利等

人身、人格

(1)人的整体只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2)当人的头发、血液、骨髓、精子和其他器官从身体中分离出去,成为与身体相分离的外部之物时,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视为法律上的“物”,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智力成果

(1)智力成果是指人们通过脑力劳动创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精神财富,主要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如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

(2)智力成果通常有物质载体(如书籍、图册、录音、录像等),但其价值并不在于物质载体本身,而在于物质载体中所包含的信息、知识、技术、标识和其他精神因素

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2022年新增)

(1)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信息,是指有价值的情报或资讯,如矿产情报、产业情报、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2)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行为

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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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2年《经济法基础》新教材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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