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定义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褚京瑾 2022-10-08 16: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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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01:09:39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定义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1.征税范围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2.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用地者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按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缴纳。

3.应纳税额

(1)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提示一下

①不论“自用”还是“出租”还是其他用途,均属于实际占用。

②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

(2)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有幅度的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3)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①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②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③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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