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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_2023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要知识点学习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雪晶2023-04-03 17:46:51

备考初级会计的需要时间的积累,持之以恒的学习!东奥会计在线为也大家准备了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关于3类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的知识点,考生们抓紧来学习吧!

3类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_2023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要知识点学习

【本知识点所属章节】《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1.民事责任

(1)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针对外部相对人)
通常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针对内部相对人)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3.刑事责任

种类
具体形式
基本涵义
主刑
管制
限制人身自由(3个月以上2年以下),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监督
拘役
短期剥夺人身自由(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
有期徒刑
长期剥夺人身自由(6个月以上15年以下),实行劳动改造
无期徒刑
终身剥夺人身自由,实行劳动改造
死刑
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
附加刑(可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罚金
强制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没收财产
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
驱逐出境
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3年《经济法基础》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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