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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其他考点_2023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跟学打卡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雪晶2023-04-06 11:08:40

距离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越来越近,同学们要做好知识点复盘及巩固!本文为大家带来了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的其他考点的考点详解,一起来学习吧!

初级会计知识点

考点: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大纲要求:掌握)

1.基本规定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2.特殊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考点25: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大纲要求:掌握)

1.抵免范围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2.抵免方法

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考点:源泉扣缴(大纲要求:掌握)

扣缴义务人
支付人
适用情形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与该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应纳税
所得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转让财产所得
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预提所得税税率(10%)

说明:以上内容节选自东奥黄洁洵老师2023年《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仅供考生学习参考,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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