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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度_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丽娜2023-11-24 17:48:03

考试的成功只属于坚持到最后的人。初级会计考生要坚持复习,争取取得一份满意的答卷。一起来学习今天的预习考点吧!

最低工资制度_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

1.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4.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5.“扣工资”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3年《经济法基础》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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