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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界定_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丽娜2023-12-01 17:10:04

备考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要相信日复一日坚持的力量!以下是为考生们准备的有关劳动争议的界定的预习考点,大家要认真学习哦!

劳动争议的界定_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

1.法律的基本规定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实现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也称劳动纠纷、劳资争议。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3年《经济法基础》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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