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_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要考点跟学打卡
备考初级会计考试,一定要做好学习规划和坚持执行下去。以下是《初级会计实务》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的相关知识点,大家要认真学习哦!
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大纲要求:掌握)(★★)
1.支付结算应遵守下列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2.合规凭证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3.记载真实,不得伪造、变造,更改应依法进行
项目 | 行为主体 | 行为手段 |
伪造 | 无权限人 | 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 |
变造 | 以剪接、挖补、覆盖、涂改等手段,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 | |
更改 | 原记载人 | (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
4.签章的形式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具体而言:
(1)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5.填写规范
(1)基本要求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2)名称的记载
单位、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规范化简称应当具有排他性,与全称在实质上具有同一性。
(3)出票日期
①票据的出票日期应当使用中文大写。
②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
记载要求 | 适用情形 |
在其前加“零” | 月为“壹”“贰”和“壹拾”的 |
日为: a.“壹”至“玖” b.“壹拾”“贰拾”和“叁拾” | |
在其前加“壹” | 日为“拾壹”至“拾玖” |
10月10日的规范记载为“零壹拾月零壹拾日”;
3月20日的规范记载为“叁月零贰拾日”;
4月30日的规范记载为“肆月零叁拾日”。
(4)金额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4年《经济法基础》精讲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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