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_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要考点跟学打卡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大家学得怎么样了?以下是经济法基础中有关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的知识点,大家赶紧来学吧!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大纲要求:掌握)(★★★)
1.自主选择开户行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如实提供开户申请材料
(1)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存款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的,应在“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存款人有关联企业的,应填写“关联企业登记表”。
(2)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存款人应填写“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其个人签章。
核准制(先核准后开户) | 备案制(先开户后备案) | |
流程 | 存款人向开户行申请开户 开户行将开户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颁发开户许可证(正本由申请人保管,副本由申请人开户行留存) 开户行办理开户手续 | 存款人向开户行申请开户 开户行审核通过后办理开户手续 开户行开户后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备案手续 完成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备案后,账户管理系统生成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开户行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存款人查询密码交付存款人 |
适用账户 | (1)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2)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验资账户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QFII专用存款账户(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 |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 |
此处的“企业”,特指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1)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银行应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企业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应当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核实企业开户意愿,并留存相关工作记录。核实开户意愿,可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具体方式由银行根据客户风险程度选择。
①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经营规模及业务背景等情况不清楚的单位;
②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异地的单位。
(3)银行在为存款人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双方应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银行柜面办理。
(4)预留签章
银行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将签章式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
①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②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合规的户名
存款人在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其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保持一致,但下列情况除外:
(1)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
(2)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3)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
(1)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2)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3)对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为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核准日期;对于非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是开户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4年《经济法基础》精讲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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