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与兼营_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要考点跟学打卡
备考初级会计考试的同学们,请你带着阳光般的心情启程。以下是经济法基础混合销售与兼营的知识点,请认真学习哦!
混合销售与兼营(大纲要求:掌握)(★★)
1.基本规定
业务 | 关键界定标准 | 税务处理 |
混合销售 | 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同时存在货物和服务的混合,二者有从属关系、难以分别合理作价 | 按纳税人经营主业缴纳增值税,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与服务销售额的合计 |
兼营 | 同一纳税主体,既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各类业务并无必然的从属关系(可以同时发生,也可以不同时发生) | (1)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2)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从高适用税率或从高适用征收率 |
2.特殊规定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4年《经济法基础》精讲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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