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_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要考点跟学打卡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火热进行中,坚持每天学习进步更快哦!以下是《经济法基础》重要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赶紧来学习吧!
劳动合同的解除(大纲要求:掌握)(★★★)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二)协商解除
类型 | 适用情形 | 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双方自愿协商一致 | ✓ |
劳动者主动辞职 | × |
(三)法定解除——劳动者的法定解除
类型 | 适用情形 | 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
提前通知解除 |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 × |
随时通知解除 |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 |
✓ | ||
不需事先告知解除 |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 ✓ |
(1)劳动者未通知或通知后未等足30日即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即使履行了通知程序,也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法定解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解除
类型 | 适用情形 | 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 |
随时通知解除 |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 | |
× | |||
无过失性辞退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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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 | (1)经济性裁员的适用情形: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特别程序 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3)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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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进行无过失性辞退必须满足:
符合情形+2选1(提前30日书面通知、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4年《经济法基础》精讲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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