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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实_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抢先学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丽娜2024-05-21 16:10:57

2025年初级会计备考开始了,多一分准备,多一分把握!以下是有关《经济法基础》法律事实的预习考点,一起来学习吧!

法律事实_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抢先学

法律事实(★★★)

1.基本规定

引发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法律事实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法律事件绝对事件,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现象
相对事件,如重大政策改变、爆发战争等社会现象
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行为意思表示决定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签发支票
法律直接规定行为法律后果事实行为,常见的事实行为有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

2.法律行为的分类

分类标准具体类别
行为是否合法合法行为
违法行为
行为的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也称作为,如签发支票)
消极行为(也称不作为,如竞业限制)
行为人取得权利是否需要支付对价有偿行为(如买卖、租赁)
无偿行为(如无偿保管、赠与)
作出意思表示的主体数量单方行为(如书立遗嘱、抛弃动产)
多方行为(如签订合同)
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形式、程序、要件要式行为(如签发票据)
非要式行为(如日用品零售合同)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自主行为
代理行为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4年《经济法基础》精讲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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