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体的分类_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抢先学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丽娜2024-05-21 17:26:11
备考初级会计考试,考生朋友们准备得越充分,在考场上心里才会越有底气!以下是《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法律主体的分类,赶紧来学习吧!
法律主体的分类(★★★)
基本分类 | 具体内涵 | |||
自然人 | (1)指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2)根据《民法典》第54、55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属于自然人(学理上称之为“商自然人”) | |||
组织 | 法人组织 | 营利法人 | (1)公司制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非公司制营利法人:没有采用公司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 |
非营利法人 | 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捐助法人,宗教活动场所法人 | |||
特别法人 | 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 |||
非法人组织 |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 |||
国家 |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例如,国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出让方、是所缔结国际条约的缔约方) |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4年《经济法基础》精讲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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