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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_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抢先学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丽娜2024-05-29 09:40:06

备考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伟大的事业不是靠力气速度和身体的敏捷完成的,而是靠性格意志和知识的力量完成的。祝愿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_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抢先学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类型

(1)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监督制度。

(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这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2.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2)审计报告的构成要素

①标题、收件人;

②审计意见、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③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的事项(如适用);

⑤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

⑥报告日期。

(3)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4年《经济法基础》精讲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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