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正文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立和使用的具体规定_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丽娜2024-06-14 17:34:10

备考初级会计考试,愿想要做的都能坚持,想要坚持的都能实现。以下是东奥为考生们带来的《经济法基础》考点,供大家提前预习!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立和使用的具体规定_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立和使用的具体规定(★★)

1.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是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为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而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性质为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

3.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4.使用要求

(1)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

(2)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3)资金划拨

①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

②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4年《经济法基础》精讲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零基础入门班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