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计算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张丽娜 2025-03-27 13: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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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奥初级会计职称

2025-03-27 13:33:31

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计算

进项税额转出的常见情况及计算方法:

一.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

1.一般货物(不含固定资产)

计算公式:

转出进项税额=账面成本×适用税率

2.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计算公式:

转出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3.不动产

计算公式:

转出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二.非正常损失

适用情形:

因管理不善造成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非正常损失。

计算公式:

转出进项税额=损失货物的成本×适用税率

三.特定服务或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适用情形:

购进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等直接用于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全额转出。

四.兼营免税或简易计税项目

适用情形: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简易计税项目且无法划分进项税额时,按销售额比例分摊不可抵扣部分。

计算公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免税/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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