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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人_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跟学打卡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丽娜2025-04-29 13:46:24

备考初级会计考试是一个逐步累积的过程!东奥会计在线特为大家整理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相关的考点详解,接下来让我们开始学习吧!

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跟学打卡汇总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_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跟学打卡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大纲要求:掌握)(★★★)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等。

2.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1)基本规定

类型

判定标准

居民

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住所地标准)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居住时间标准)

非居民

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2)有关“境内住所”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3)有关“183天”

“累计满183天”应当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5年经济法基础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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