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老师:初级会计阶段性测试第八章(上)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进入关键节点,为帮大家夯实基础,做好应试准备,东奥吴越老师为大家带来了以下阶段性测试讲解,请各位考生阅读吧!
【单选题1】
2015年6月5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6月8日甲公司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5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8日止,每月20日发放工资。甲公司与张某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为( )。
A.2015年6月9日
B.2015年6月20日
C.2015年6月8日
D.2015年6月5日
【答案】D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2015年6月5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单选题2】
2017年7月1日,李某到甲公司工作,按月领取工资3000元。同年9月1日,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因未及时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其补偿的工资数额为( )。
A.7000元
B.1800元
C.3000元
D.3500元
【答案】C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甲公司与李某补订合同时距用工之日起已满2个月),应当自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8月1日-8月31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在本题中,李某已经按月领取正常工资,因此,还需要向李某支付8月1日-8月31日的工资补偿3000元。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后果
【单选题3】
刘某在甲公司工作3年。已知刘某累计工作18年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刘某可享受的当年年休假天数为( )。
A.10天
B.5天
C.15天
D.20天
【答案】A
【解析】职工累计工作(而非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休息、休假
不享受年假的法定情形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单选题4】
吴某受甲公司委派去德国参加技术培训,公司为此支付培训费用10万元。培训前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吴某自培训结束后5年内不得辞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吴某培训完毕后在甲公司连续工作满2年时辞职。甲公司依法要求吴某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最高为( )。
A.0
B.10万元
C.6万元
D.4万元
【答案】C
【解析】(1)约定的违约金(10万元)未超过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0万元);(2)约定的服务期共计5年,已履行2年。因此,甲公司依法要求吴某支付的违约金最高额=10×(5-2)/5=6(万元)。
服务期
劳动者因享有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作出的关于劳动履行期限的承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单选题5】
甲公司职工孙某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工资15000元。已知甲公司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计算甲公司每月应从孙某工资中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5000×8%=1200(元)
B.4000×3×8%=960(元)
C.2000×3×8%=480(元)
D.4000×8%=320(元)
【答案】B
【解析】(1)孙某本人的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4000元)的300%,应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率为8%。因此,本题孙某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4000×3×8%=960(元)。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职工本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工资,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在初级会计考试中,多选题的难度较高,同学们要认真准备!
【多选题1】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特定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下列用人单位中,可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有( )。
A.文艺单位
B.物流配送单位
C.体育单位
D.餐饮单位
【答案】AC
【解析】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劳动者的资格要求
劳动者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的资格要求
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多选题2】
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张某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B.胡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钱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D.王某因怀孕无法胜任工作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属于“不能用”,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选项D: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
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双方协商提前结束劳动关系,或因出现法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对方结束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协商解除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定解除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不想干)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没法干)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者立即解除(不需要事先告知)(没命干)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用)
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无过失性辞退(没法用)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还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性裁员(没办法)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解雇多个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剪人员20人或者裁剪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多选题3】
下列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丙劳务派遣公司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B.乙公司将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又派遣到其他公司工作
C.丁公司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达到其用工总量的5%
D.甲公司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向其所属分公司派遣劳动者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2)选项B: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3)选项C: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4)选项D: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
1.劳务派遣用工是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3.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和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该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3.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5.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6.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7.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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