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颜老师:《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思路
备考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集合啦!东奥名师文颜老师为大家带来了:《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思路,各位考生赶紧随小编一起学习吧!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1.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例题 1·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有()。(2015年)
A.转让专利权收入
B.债务重组收入
C.接受捐赠收入
D.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属于转让财产收入;选项BD:属于其他收入;选项C:属于接受捐赠收入。
【例题2 ·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的有()。(2017年)
A.股权投资
B.应收票据
C.银行存款
D.应收账款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属于非货币形式的收入。
【例题3 ·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的有()。(2017年)
A.将货物用于广告
B.将货物用于捐赠
C.将货物用于偿债
D.将货物用于赞助
【答案】ABCD
【例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2018年)
A.财政拨款收入
B.转让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
C.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并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
【答案】C
【解析】选项AD属于不征税收入;选项B属于应税收入。
2.各项扣除
(1)扣除项目
(2)扣除规则
①不得扣除
【例题 ·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有()。(2015年)
A.向客户支付的合同违约金
B.向税务机关支付的税收滞纳金
C.向银行支付的逾期借款利息
D.向公安部门缴纳的交通违章罚款
【答案】AC
②限额扣除
【例题1· 多选题】甲企业2019年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工资薪金支出为1500万元,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公益性捐赠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比例分别为不超过12%、14%和8%。下列支出中,允许在计算2019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全额扣除的有()。
A.公益性捐赠支出200万元
B.职工福利费支出160万元
C.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40万元
D.工资薪金支出为1500万元
【答案】ABD
【解析】选项C: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8%=120(万元),实际发生额14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120万元。
【例题2· 单选题】甲公司2015年度取得销售货物收入1000万元,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万元,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甲公司在计算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2016年)
A.6万元
B.5万元
C.4.97万元
D.3.6万元
【答案】D
【解析】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的5‰=1000×5‰=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6×60%=3.6(万元),在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6万元。
【例题3 · 单选题】2013年甲企业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广告费支出400万元;上一年度结转广告费60万元。已知,甲企业发生广告费可以按照当年销售收入的15%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3年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是()万元。(2014年)
A.460
B.510
C.450
D.340
【答案】C
【解析】税前扣除限额=3000×15%=450(万元);待扣金额=当年实际发生额+上年结转额=400+60=460(万元);待扣金额>税前扣除限额,甲企业2013年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450万元。
【例题4 ·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有()。
A.职工教育经费
B.广告费
C.业务宣传费
D.公益性捐赠支出
【答案】ABCD
③全额扣除
3.亏损弥补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例外情况】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案例1】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2018年盈利120万元。
【答案】2017年的亏损可以由2018年盈利弥补,弥补后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
【案例2】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2018年盈利60万元,2019年盈利20万元。
【答案】2017年的亏损可以由2018年弥补60万元,2019年弥补20万元,弥补后2018年、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0,2017年还有亏损20万元,可以继续由2020、2021、2022年的盈利弥补,但是不能由2023年及以后年度弥补。
(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1.会计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支
2.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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