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例讲解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的重要知识点,为帮助考生理清头绪,东奥小编为大家带来名师主讲的视频课程,我们一起来观看吧!
本段中,陆老师通过图例的形式对4种票据行为进行讲解,思路清晰,学员学习时会更容易理解。
个人成就:法学硕士,副教授,企业法律顾问。2002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程的考前辅导。 授课特点:喜以“讲故事”的方式讲述疑难法律问题。适合基础薄弱或跨考学员。 |
(2)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解释1】出票: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解释2】背书:在票据上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解释3】承兑: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仅限于商业汇票(远期到期)。
【解释4】保证: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责任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解释5】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银行本票没有付款人)、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背书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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