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初级会计郭守杰老师讲解知识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初级会计考试的重点也是难点,要想经济法基础分数高,掌握好此知识点很关键,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东奥郭守杰老师带来的精彩讲解吧!
本段中,郭老师对高频考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讲解,同时以举例的方式帮助学员理解。
个人成就: 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 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 学员公认的经济法考试辅导专家。 授课特点: 擅长以简明的例图、幽默的语言把考点讲解得透彻易记。 被学员亲切称为“郭帅”。 适合零基础学员。 |
1.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7)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8)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 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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