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中核定销售额你知道多少?请看名师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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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销售额
1. 需要核定销售额的情形
(1)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无销售额的。
(2)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2. 核定销售额的方法
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市场价)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其中,组成计税价格:
①不涉及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属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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