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名师帮你解读初级会计经济法中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
为帮助各位初级会计考生有效备考,今天东奥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马小新老师的免费试听课程:劳动合同,抓紧来和小编看下文吧!
本段中,马小新老师通过运用“小新点”加深学员对试用期期限的记忆,有助于学员背诵。
个人成就: 会计理论及实务教学专家,国内在线直播教育先驱,是教育界的“网红讲师”,学员公认的喜闻乐见的讲师。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务课程经验,对于考点把控准确,善于带动课堂气氛、举例子,使学员在轻松愉快的讲解中学到知识。 授课特点: 课堂生动,逻辑清晰,应试性强。声音铿锵有力,充满激情。 |
关卡1:劳动关系建立时间
关卡2:试用期
关卡1:劳动关系建立时间 | 【小新点】劳动关系自“第一天干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
关卡2:试用期 | 一、试用期期限 | 【注意】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
【提示】 ①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②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
二、试用期工资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期限
适用情形 | 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 |
①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 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③非全日制用工 | 不得约定试用期 |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 | 约定的试用期应当≤1个月 |
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 | 约定的试用期应当≤2个月 |
①劳动合同期限≥3年 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约定的试用期应当≤6个月 |
【小新点】合同3/1/3,试用期不约1/2/6
【例题·单选题】2019年6月20日,李某到甲公司工作。7月1日甲公司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止,每月15日发放工资。甲公司与李某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为( )。
A.2019年6月15日
B.2019年7月15日
C.2019年7月1日
D.2019年6月20日
【答案】D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2019年6月20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通过这次听讲,大家都能成功地用“小新点”来掌握试用期期限了吗?如果大家想要了解的更多更好,点一点下方的图片哦,可以帮助你了解更多课程,小编预祝大家都能顺利拿下初级会计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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