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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奥名师帮你解读初级会计经济法中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quyingying2019-12-23 09:05:13

为帮助各位初级会计考生有效备考,今天东奥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马小新老师的免费试听课程:劳动合同,抓紧来和小编看下文吧!

东奥名师帮你解读初级会计经济法中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

【课程介绍】

本段中,马小新老师通过运用“小新点”加深学员对试用期期限的记忆,有助于学员背诵。

免费试听: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个人成就:

会计理论及实务教学专家,国内在线直播教育先驱,是教育界的“网红讲师”,学员公认的喜闻乐见的讲师。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务课程经验,对于考点把控准确,善于带动课堂气氛、举例子,使学员在轻松愉快的讲解中学到知识。

授课特点:

课堂生动,逻辑清晰,应试性强。声音铿锵有力,充满激情。

课程讲义:劳动合同

关卡1:劳动关系建立时间

关卡2:试用期

关卡1: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小新点】劳动关系自“第一天干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关卡2:试用期一、试用期期限【注意】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提示】

①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②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期限

适用情形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
①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

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③非全日制用工

不得约定试用期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约定的试用期应当≤1个月
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约定的试用期应当≤2个月
①劳动合同期限≥3年

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约定的试用期应当≤6个月

【小新点】合同3/1/3,试用期不约1/2/6

【例题·单选题】2019年6月20日,李某到甲公司工作。7月1日甲公司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止,每月15日发放工资。甲公司与李某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为(      )。

A.2019年6月15日

B.2019年7月15日

C.2019年7月1日

D.2019年6月20日

【答案】D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2019年6月20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通过这次听讲,大家都能成功地用“小新点”来掌握试用期期限了吗?如果大家想要了解的更多更好,点一点下方的图片哦,可以帮助你了解更多课程,小编预祝大家都能顺利拿下初级会计师证

说明:早买更优惠,后期优惠额度将逐渐减小!书课同购特惠是东奥为答谢广大学员的支持和信任而开设的活动,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课程价格请大家以招生方案实际页面售卖价格为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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