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洁洵老师带您学习2020年初级会计:耕地占用税
黄洁洵老师带您学习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科目重要知识点,名师指路,轻松过关不再是梦!同学们快来开始今天的学习!
本段中,黄老师对《经济法基础》科目高频考点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着重讲解,辅之以练习题加以巩固,能够加深学员对此的理解。
《经济法基础》免费试听:
个人成就: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 十余年会计职称考试培训经验。 “轻松过关”系列编著者。 授课特点: 授课思路清晰、突出重点,应试针对性强。 适合零基础学员。 |
《经济法基础》课程讲义:
税收优惠:
(1)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提示1】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提示2】医疗机构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3)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4)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提示1】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提示2】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5)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的其他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6)依法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临时占用: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损毁耕地:
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属于税法所称的非农业建设,应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自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之日起3年内依法复垦或修复,恢复种植条件的,依法办理退税。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正向我们靠近,希望考生朋友都能选择合适的辅导书课,找到适合自己的高效备考方法,真正的做到轻松过关!
说明:早买更优惠,后期优惠额度将逐渐减小!书课同购特惠是东奥为答谢广大学员的支持和信任而开设的活动,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课程价格请大家以招生方案实际页面售卖价格为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