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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专题二 物权法与合同法

基本情况分析

涉及章节第3章物权法和第4章合同法
考试地位非常重要,案例分析题占一席之位,合计分值21分左右
复习难度物权法复习难度较大,考点比较抽象,合同法内容较多,重在理解;

主要内容

cpa经济法

一、物权法

1.物与物权

(1)基本概念

物权法的物是指有体物,是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生活需要之物。

(2)物的分类(包括但不限于)

分类要点
动产与不动产(1)不动产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2)物权变动要求:动产以交付为原则、不动产则须登记
分类要点
主物与从物(1)物理上相互“独立”如房间的钥匙、书的封套、汽车的备用胎、机器的维修工具等。
(2)效用上“主从”
原物与孳息(1)界定:“独立”+“产生”
(2)分类: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

【考题·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动产的是(  )。(2018年)

A.房屋

B.林木

C.海域

D.船舶

【答案】D

【解析】选项ABC属于不动产。

(3)物权种类

【基本概念】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解释1】以使用他人之物为目的的物权,称用益物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一般存在于不动产之上。

【提示】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cpa经济法

【解释2】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物权,为担保物权。

《物权法》规定了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三种担保物权。

cpa经济法

①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所有权: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他物权①用益物权: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
②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②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动产所有权、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
不动产物权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没有“质押权”、“留置权”)

③独立物权与从物权

独立物权所有权、除地役权外的用益物权
【解释】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之上
从物权担保物权、地役权
【解释】担保物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

【考题·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独立物权的是(  )。(2017年)

A.地役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质权

D.抵押权

【答案】B

【解析】选项ACD:属于从物权。

2.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

类别含义示例
债权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订立房屋合同
物权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行为,动产看交付;不动产看登记办理房屋登记

cpa经济法

【解释】物权变动与合同效力相分离:物权是否变动与合同效力无关。

【相关链接】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未办理物权登记的(物权行为),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债权行为)。

3.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1)动产——交付

交付生效总原则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质押以动产设定质押的,质权自交付时设立
登记对抗抵押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特殊动产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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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动产——登记

登记生效总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抵押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登记对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变更登记、更正登记、转移登记、预告登记

①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事项发生不涉及权利转移的变更所需要进行的登记。如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不动产坐落、面积、界址;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数额、抵押顺位等变更。

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用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登记错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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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转移登记:不动产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发生转移所需要进行的登记。如买卖、赠与、互换不动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致使权利发生转移的;共有人增加或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的变化;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等。

④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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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单选题】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300万元的借款合同,以甲的房屋提供债权额为300万元的抵押担保,并已办理登记。其后,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增加为400万元,仍以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担保债权额相应增加为400万元。为使新增抵押生效,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乙银行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的登记类型是(  )。(2017年)

A.更正登记

B.预告登记

C.变更登记

D.转移登记

【答案】C

【解析】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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