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追索权保理是什么意思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牛美琪
2024-03-26 09:53:26
精选回答
无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即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保理商放弃追索权则是相对的,可以根据合同进行约定,一般而言,在债务人发生信用风险(即无力支付或破产、清盘等情况下)时放弃追索权,对于商务合同纠纷争议而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时,保理商对供应商仍享有追索权。
有追索权保理会计处理
转让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按办理保理业务时缴纳的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
如果企业销售的这批货物发生了退回,则记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到期时,如果购货商能完全支付掉货款,则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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