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5:其他应收款
考频:★★ 历年:单选、多选、判断
(一)概述【必记打卡】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如职工出差从企业预借的差旅费。
小新点
其他应收款的范围:应收的罚包垫保+差旅费。
小新点
包装物押金:
收到押金一方,将来会还钱,计入其他应付款;
支付押金一方,将来会收钱,计入其他应收款。
(二)科目设置
“其他应收款”科目: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项目金额=“应收利息”期末余额+“应收股利”期末余额+“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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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详解。
(三)账务处理
情形 | 账务处理 |
企业发生各种其他应收款项时 |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等 |
收回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 |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其他应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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