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1.正常生产销售:按销售额/销售数量计算
2.自产自用
用途 | 税务处理 |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不征税 |
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 视同销售 |
其他方面 | 视同销售 |
【知识拓展】
(1)其他方面是指:
①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对内)
②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对外)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务处理
行为 | 是否视同销售 | |
增值税 | 消费税 | |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 | × |
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 × | √ |
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 √ | √ |
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福利等除外) | × (2016年5月1日后) | √ |
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用于投资入股、抵偿债务 | √ (按同类平均价征税) | √ (按同类最高价征税) |
3.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
(1)按纳税人当月或近期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一般用平均价;换抵投用最高价)
(2)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从价 定率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
复合 计税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
【知识拓展】增值税与消费税组价公式对比
消费税组价 | 增值税组价 | 成本利润率 | |
从价 计税 |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 同消费税组价 | 消费税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
从量 计税 | 不组价 |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 10% |
复合 计税 | (成本+利润+课税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 同消费税组价 | 消费税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
不缴消费税货物 | 不计税 | 成本×(1+成本利润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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