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一)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
2.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二)纳税人分类及纳税义务
纳税人类别 | 判定标准 | 承担的纳税义务 |
居民 纳税人 |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 无限纳税 (境内境外) |
非居民 纳税人 |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 有限纳税 |
解释1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解释2
住所标准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三)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预览:9类所得,综合征收+分类征收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属于综合所得的是( )。
A.财产租赁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稿酬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答案】C
【解析】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