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熟悉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服务等经营业务活动,可以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按原因分为以下三类:
买方不得抵扣的情形 | ①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②销售免税货物或者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另有规定除外) ③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与差额纳税 相关的情形 | ①金融商品转让 ②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且选择按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利息方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③提供旅游服务选择按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缴纳增值税的,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 ④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⑤提供签证代理服务,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 |
与简易计税 相关的情形 |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 ②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③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
【易错易混】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的,都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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