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分为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两种计量模式。
一、后续计量原则
1.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2.企业存在确凿证据表明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3.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4.企业选择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对一部分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对另一部分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二、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账务处理
折旧摊销 |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提示】按照固定资产(房)、无形资产(地)的有关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 |
租金收入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减值损失 | 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经减值测试后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提示】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不得转回 |
2022年1月2日,甲公司购入一幢建筑物用于出租,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为150万元。假定该建筑物的预计净残值率为4%,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甲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后续计量,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2022年底,该建筑物的可收回金额为135万元。
(1)购入建筑物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 150
贷:银行存款 150
(2)2022年2月底计提折旧,作如下会计分录:
月折旧额=[150×(1-4%)]÷50÷12=0.24(万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 0.24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0.24
2022年年末账面净额=150-0.24×11=147.36(万元)
(3)计提减值准备,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12.36(147.36-135)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