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4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通常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在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与相对方形成的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管理)关系。这就是狭义的行政法律关系。
(一)特征
1.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被告恒定)
2.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非对等;
3.内容一般法定;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力、义务往往是重合的;
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通过行政程序、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程序解决。
(二)要素
1.主体(当事人):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
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
2.客体(“事”):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质利益 精神利益
3.内容(权利义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