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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一)综合所得

项目

主要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下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中,不属于综合所得范围的是(   )。(2023年)

A.财产转让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A

【解析】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中,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称为综合所得。

(二)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四)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六)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票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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