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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2:经济法主体★

【学习提示】近几年未出题,只需简单了解,其中经济法主体的种类有可能涉及客观题。

1.主体种类: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苏苏提示】分公司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是经济法主体;但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是法人。

2.分类:

【苏苏提示】受控、受制主体与调制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但受控、受制主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不完全受控、受制。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经济法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国家机关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企业的分公司无独立法律人格,故不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C.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

D.受控、受制主体不完全受控或受制于调制主体

【答案】AD

【解析】选项B: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资格,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进行经济活动,属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选项C: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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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课程:经济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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