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2】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P12)(2009年判断题)
【解释1】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发生的代理。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提示】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解释2】法定代理是指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定的代理。法定代理一般适用于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
1.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界定
代理权的滥用(“有权”但“坑爹”) | 无权代理(“无权”却“乱来”) |
①自己代理 | ①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
②双方代理 | ②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
③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 ③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
【提示1】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提示2】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解释】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在民事法律行为类型上应当定性为效力待定行为,其行为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对意思表示的追认与否。
【提示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例题·多选题】下列代理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
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C.没有代理权而进行代理
D.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
【答案】BD
【解析】(1)代理权滥用的情形: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2)选项BD:属于代理权滥用;(3)选项AC: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2.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解释】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签订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或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使得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
(2)无权代理人此前曾被授予代理权,且代理期限尚未结束,但实施代理行为时代理权已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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